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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邦技术移民
独立技术类移民申请人应当具备一定程度的教育或专业培训,具备一定程度的英语或法语能力,并拥有至少1年全职工作之经验。加拿大每年从全世界吸收大量独立技术移民,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充加拿大劳工市场之需求,推动本国经济不断增长。 2002年6月11日加拿大移民部公布了新移民法C-11法案实施细则,对技术移民的申请标准做了较大的改动。新移民法规取消了职业限制,更为注重申请人的综合素质,同时具有追溯效力。
所有在2001年12月31日之前递件的技术移民申请人将继续按照现行移民法案接受评估,直到2003年3月31日为止;其及格分数线定为70分。
*附:加拿大新移民法评分标准*
一 教育 最高25分
1. 博士/硕士(至少17年全日制教育)25分 2. 双学士,或三年制大专/职业技术/学徒证书(至少15年全日制教育) 22分 3. 两年大学学士或两年制大专/职业技术/学徒证书 (至少14年全日制教育) 20分 4. 一年大学学士 (至少13年全日制教育) 15分 5. 一年制专科/职业技术/学徒证书 (至少12年全日制教育) 12分 6. 高中学历 5分
二.官方语言 最高24分 第一语言 (最高16分)
精通 16分 (听说读写 各4分)
中等熟练 8分 (听说读写 各2分)
基本熟练 4 (听说读写 各1分)
不会 0分 第二语言 (最高8分)
精通 8分 (听说读写 各2分)
中等熟练 8分 (听说读写 各2分)
基本熟练 4分 (听说读写 各1-2分)
不会 0分
三.工作经历 最高21分 一年15分,每增加一年加2分,四年以上21分
1.一年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15分 2.两年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17分 3.三年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19分 4.四年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21分
四.就业安排 经HRDC核准的加拿大工作职位 10分
五.年龄 最高10分
在21-49岁 10分,每超过1年或减少1年减2分
六.适应能力 最高10分
1. 配偶或同居伴侣的教育程度 3-5分 2. 在加拿大至少1年经批准的全职工作经历(持有工作签证) 5分 3. 在加拿大完成至少2年全日制高中以上受教育经历 5分 4. 加拿大亲属关系(适用于主或附属申请人) 5分 5. 有就业安排 5分
总分 100, 及格分 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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